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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B/T 165.1-2018《有机产品产地环境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第1部分:植物类产品》

RB/T 165.1-2018 更新时间: 2024-05-08

标准详情

RB/T 165.1-2018《有机产品产地环境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第1部分:植物类产品》基本信息

标准号:RB/T 165.1-2018

中文名称:《有机产品产地环境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第1部分:植物类产品》

发布日期:2018-03-23

实施日期:2018-10-01

发布部门: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

提出单位: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

归口单位: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

起草单位: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、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、南京农业大学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

起草人:席运官、王磊、陈秋会、徐爱国、宗良纲、张怀志、肖兴基、陈恩成、王茂华、杨静

中国标准分类号:A00标准化、质量管理

国际标准分类号:03.100.20贸易、商业活动、市场营销

RB/T 165.1-2018《有机产品产地环境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第1部分:植物类产品》介绍

RB/T 165.1-2018《有机产品产地环境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第1部分:植物类产品》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,并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一项标准。该标准规定了有机产品产地环境适宜性评价的技术规范。

一、有机产品的定义和分类

标准规定了有机产品的定义,即来源于有机农业生产系统,符合有机农业原则,经过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。有机产品按照产品类型分为植物类产品、动物类产品和加工产品。

二、有机产品产地环境的评价原则

1、有机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应遵循科学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。

2、有机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应以保护生态环境、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。

3、有机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应以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为依据。

三、有机产品产地环境的评价内容

1、土壤环境评价:评价土壤肥力、土壤有机质含量、土壤重金属含量等指标。

2、水质评价:评价水源的水质、水量、水文地质条件等。

3、大气环境评价:评价大气环境质量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等。

4、生物多样性评价:评价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。

5、农业投入品评价:评价农药、化肥、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。

四、有机产品产地环境的评价方法

1、现场调查:通过现场调查了解产地的自然环境、农业生产情况等。

2、样品采集与分析:采集土壤、水、大气等样品,进行实验室分析,获取评价所需的数据。

3、数据处理与评价: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,得出评价结果。

4、报告编制:根据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,报告应包括评价目的、方法、结果等内容。

五、有机产品产地环境的评价标准

1、土壤环境质量标准:评价土壤环境质量时,应参照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》。

2、水质标准:评价水质时,应参照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和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。

3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:评价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时,应参照《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。

4、农业投入品使用标准:评价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时,应参照《农药安全使用标准》、《肥料合理使用准则》等。

六、有机产品产地环境的评价结果的应用

1、有机产品认证:评价结果可作为有机产品认证的依据。

2、农业生产指导:评价结果可用于指导农业生产,提高农产品质量。

3、生态环境保护:评价结果可用于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促进可持续发展。

4、政策制定:评价结果可用于制定相关政策,促进有机农业的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