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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X/T 353-2016《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编制规范》

QX/T 353-2016 更新时间: 2024-05-08

标准详情

QX/T 353-2016《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编制规范》基本信息

标准号:QX/T 353-2016

中文名称:《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编制规范》

发布日期:2016-12-12

实施日期:2017-05-01

发布部门:中国气象局

提出单位: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345)

归口单位: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345)

起草单位:广东省气象局

起草人:熊亚丽、陆伟、朱平、黄仪虹、苏小由

中国标准分类号:A47气象学

国际标准分类号:07.060地质学、气象学、水文学

QX/T 353-2016《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编制规范》介绍

为了规范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,提高报告的质量和实效,中国气象局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了QX/T 353-2016《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编制规范》(以下简称“本标准”)。本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一、标准背景与目的

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,提高报告的质量和实效,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规范化管理,提升气象信息服务水平,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。

二、标准适用范围

本标准适用于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年度报告编制工作。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从事气象信息服务业务的法人单位,包括气象信息服务企业、气象信息服务事业单位等。

三、报告编制原则

本标准规定了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,包括真实性、全面性、客观性、简洁性和时效性。报告编制单位应遵循这些原则,确保报告内容真实、全面、客观、简洁、及时。

四、报告内容要求

本标准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1. 基本信息:包括单位名称、单位性质、单位地址、法人代表、联系方式等。

2. 业务情况:包括气象信息服务业务的类型、范围、服务对象、服务方式等。

3. 服务成果:包括气象信息服务业务的成果、效果、影响等。

4. 财务状况:包括气象信息服务业务的收入、支出、利润等财务数据。

5. 人员情况:包括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员工数量、结构、素质等。

6. 设备与技术:包括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设备、技术等。

7. 管理与制度:包括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管理制度、管理措施等。

8. 问题与建议:包括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在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、困难以及改进建议等。

五、报告格式与提交要求

本标准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的格式和提交要求进行了规定。报告应采用统一的格式,包括封面、目录、正文和附件等部分。报告应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提交,电子版应以PDF格式提交。

六、监督管理

本标准规定了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。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编制年度报告,并接受中国气象局的监督检查。对于违反本标准规定的行为,中国气象局将依法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