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详情
GB/T 14413-2008《船用舷窗》基本信息
标准号:GB/T 14413-2008
中文名称:《船用舷窗》
发布日期:2008-07-30
实施日期:2009-02-01
发布部门: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
提出单位: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
归口单位: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起草单位:沪东中华造船(集团)有限公司、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、黄山船舶配件有限公司
起草人:吴月娟、胡祠兴、李富昌、耿海平、刘俊伟、张美玲、姚美琴
中国标准分类号:U26舱面属具
国际标准分类号:47.020.50甲板设备和装置
GB/T 14413-2008《船用舷窗》介绍
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发布了GB/T 14413-2008《船用舷窗》标准,并于200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一、标准适用范围
GB/T 14413-2008《船用舷窗》标准适用于各类船舶上的舷窗,包括钢质、铝合金、不锈钢等材质制成的舷窗。标准主要规定了舷窗的设计、制造、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,为船舶舷窗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。
二、舷窗设计要求
1、舷窗结构设计应满足船舶的稳定性、强度和密封性能要求。
2、舷窗的尺寸、形状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船舶设计的要求。
3、舷窗的玻璃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明度和耐压性能。
4、舷窗的密封性能应满足船舶在不同海况下的使用要求。
三、舷窗制造要求
1、舷窗的材料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,不得使用劣质或不合格的材料。
2、舷窗的加工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,不得存在明显的缺陷或损伤。
3、舷窗的装配应牢固可靠,不得存在松动或脱落的现象。
4、舷窗的表面应光滑平整,不得存在毛刺或锐边。
四、舷窗检验要求
1、舷窗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,确保其性能和质量符合标准要求。
2、舷窗的检验项目包括尺寸精度、材料性能、密封性能等方面。
3、对于不合格的舷窗,应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,不得流入市场。
五、舷窗验收要求
1、舷窗在安装前应进行验收,确保其符合船舶设计和使用要求。
2、验收内容包括舷窗的外观质量、尺寸精度、密封性能等方面。
3、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舷窗,应进行更换或返工处理,确保船舶的安全和可靠性。
GB/T 14413-2008《船用舷窗》标准的发布和实施,为我国船舶舷窗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,有助于提高船舶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。
